1072專─校園緊急救護 你知道多少

 輔仁大學學務處衛生保健組在四月二十七號舉辦急救教育訓練BLS認證課程,邀請台灣急救教育推廣與諮詢中心講師來指導學生,傳遞緊急救護的重要性與實用性。

 

(輔大之聲記者 楊宗岳 採訪報導)

 

 輔仁大學學務處衛生保健組在四月二十七號舉辦急救教育訓練BLS認證課程,其中BLS意為基本救命術(Basic Life Support)。這項訓練課程每年都會固定在校園內進行推廣,訓練課程的承辦人甘業芊教官表示,(聲:我們這個(課程),最主要是教會同學,不是在考倒同學;我們是在做推廣教育,不是在做競爭類的。)他補充這個課程最主要著重在術科操作,學科部分則希望學生能將其視為基本常識。此外,他們更會針對同學的需求開課,像是護理系、職能治療系等科系有考取證照的需求,則學務處衛生保健組便會加開相關課程來提供學生這方面的學習資源。

 

 台灣急救教育推廣與諮詢中心的指導員黃毓仁表示,他會來當指導員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學習這些技能能夠在親人遇到危險的時候給予最即時的幫助,他說(聲:假設真的有用到的話,可以救自己身邊的朋友、家人,因為最常出現這些狀況的是你身邊附近的人,有這個技能的話,總有一天會派上用場。)在正式擔任指導員之前,需接受為期兩天共十六個小時的專業課程,並且通過考試才能獲得資格。指導員資格的效期只有一年,若要延長效期必須再教導六十名學生才能通過申請。

 

 兒童與家庭學系二年級的李海詮說,(聲:我覺得這個課程非常的實用,而且像是我是兒家系的,在未來職場也會很有可能運用到。)他也表示,希望大家能有機會接觸相關課程,以備緊急狀況突然發生。

 

 當一個人突然失去意識,並發生心跳停止,若未及時施與緊急救護,不到幾分鐘的時間,傷患便會因為沒有血液循環並供氧到腦部,而造成永久傷害。但在現今社會中,人人都害怕多管閒事而受到譴責,便不願協助傷者進行即時救助,但民眾其實不必有這方面的擔憂,因為法律會保障善心的救助者。根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十四之二條,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與緊急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之緊急避難免責的規範。所以當我們遇到相關的緊急狀況時,請不吝嗇於伸出你的援手並提供救助。

 

(輔大之聲記者 楊宗岳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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